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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

作者:金财财务 日期:2020-07-13

  创业的话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是非常多,在企业是机构、注册流程、税收、经营模式上都有非常大的区别,所以在创业时如何选择就成了不少创业者苦恼的问题。在众多企业类型中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这种有限企业的优点和缺点都有什么: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优点:

  ①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

  ②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③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④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⑤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独有优势,就是负无线责任,使得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注: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缺点:

  ①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责任难以追回,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

  ②设立证券账户仍需执行:合伙企业为非法人,依照证券法有关规定设立证券账户的条件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团体。没有提到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开立证券账户。

  ③政府的政策偏向于推迟有限合伙的发展:从政策的角度来看,怀疑“倾斜”的公司制度“压制”有限合伙。

  ④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同地区、跨部委的标准不同:商务部、发改委采用合伙制,但证监会仍存在开立证券账户等问题。

  ⑤当地工商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流程。

  想必大家对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缺点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了,是否注册也是根据自身情况而定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扬州镇江公司注册方面的资讯可以直接向我们爱代账进行免费咨询哦,解决您的各种工商税务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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