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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合伙企业需要注销的几种情况

作者:金财财务 日期:2020-06-26

  合伙企业不继续经营了也是要依法办理注销的哦!合伙企业一旦满足下面这几种情况之一,就应该依法申请注销。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且还要通知和公告债券人。普通合伙企业如要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合伙企业的一大缺点,所以大家在这里合伙企业时一定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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