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的中小企业中,每到年末都会进行相应的安全处理,但是关于怎么来进行安全费用的处理是比较含糊的一件事。那么应该怎么来进行财政上的处理呢?请看下面的内容介绍。
一、安全出产费用的提取与运用
按照《企业安全出产费用提取和运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则:建造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装置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造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子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装置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造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造投资概算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安全出产费用的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职业企业安全出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条规则处理,即煤矿企业实践产生的维简费开销和高危职业企业实践产生的安全出产费用开销,归于收益性开销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归于资本性开销的,应计入有关财务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则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按照有关规则预提安全出产费用时,暂不得在税前扣除。
终上所述,关于企业的安全出产费用的处理我们都清楚了吧,在实践中,要提醒我们,财政上一定要好好处理,才能在年关检查的时分愈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