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抄袭成本较低,很多不法分子通过抄袭产品从中谋取丰厚的利润,这样想现象严重影响到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为了尽量避免侵权案例的发生,规范互联网行业的经营模式。对于从事网络文化经营的企业有了要求,那就是必须要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是大家对于自己该不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是很清楚,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列举一下那些企业应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吧。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经营以下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4、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5、网络音乐娱乐;
6、网络游戏;
7、网络演出剧(节)目;
8、网络表演;
9、网络艺术品;
10、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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