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的注销过程
通常情况下,洛阳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第205条、206条、207条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
1.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清算人如果有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3.在企业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